“啊”,林峰睁开眼时,映入眼中的情景,吓得他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叫!
眼前是一具无头尸体!
地上全是鲜血!
林峰身体条件反射一般从地上一骨碌起来,连连后退!
可是,脚下一绊,摔倒在地,绊倒他的是另一具尸体!
林峰吓得面无人色,跌跌撞撞地跑到屋外,发现外面也有几具尸体!
这时,林峰才注意到自己的身体,不由得再次惊叫一声,腿一软坐在地上,几乎晕厥过去!
他的身体竟然变小了!
手脚全变小了,变成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
而他今年已经35岁了呀!
就在这时,林峰大脑中像放电影一样,各种信息突然飞涌而入,如同信息大爆炸,同时受伤的头也剧痛起来。
好一会之后,脑海中这情景才结束了,但受伤的头还在痛,这让李轩相信,这不是在做梦!
林峰现在的脑海里,有了另一个人的全部清晰记忆。
这个人叫李轩,才七岁,之前被人用盾牌在头上狠狠砸了一下,两眼一黑倒在地上失去知觉!
“这是怎么回事?”
林峰闭着眼睛,认真思考!
“我这几天连续在公司加班编程,想要在那个大项目中做出好业绩,以便躲过今年的互联网裁员风暴和程序员35岁被裁员这个坎。
昨晚加班到凌晨两点多,感到头皮发麻,打算到公司大楼外面透透气,清醒一下脑子。在下楼时一脚踏空,倒地时发生碰撞时只感眼一黑,直到现在醒来。”
“我身体变成小孩子,脑子里有他的全部记忆,难道是魂穿了吗?难道真有穿越这种事?”
林峰作为新时代的无神论者,从不相信有穿越这种事!
好一会之后,林峰才冷静下来,大着胆子走进李轩的家。
李轩家里,躺着好几具尸体,是李轩的父母等人。
林峰从家里的一面镜子上,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
镜子里面是个七岁左右的陌生小孩,和脑中李轩情况相符!
记忆中,李轩生于莽荒新历1000年3月10日,现在是1007年2月10日,还不到七周岁!
“现在我有自己的思维和全部记忆,还有这个李轩的全部记忆,但身体变成了李轩的身体。这种情况,除了灵魂穿越,还真找不出第二种解释!”
“如果真是灵魂穿越,那原来的我已经死了!这实在是悲催呀,一直吃苦受累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就这么死了!不过,魂穿了,也勉强能算还活着吧,幸好这小孩长得还不错。”
“既然这样,就接受现实吧。根据大脑中李轩的记忆判断,我现在已经不在地球上,已经是在另一个世界,现在现先考虑如何在这个世界活下去!”
林峰马上行动起来,从被盗匪弄得乱七八糟的家里,找了几件衣服和一点吃的东西,装进布包里背在身上,快步往村外走去。
必须尽快离开这个村子,以防万一盗匪有人返回,刚穿越过来心里发虚怕遇到官府来人说不清楚,这里到处断头断肢的尸体太吓人,还会腐烂产生瘟疫。
林峰远离村子后,看到长成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人,晚上看到完全不同的星空,特别是星空上有三个不一样的月亮时,彻底接受了穿越的事实。
几天后,身上带着的食物很快吃完,带的几件衣服也换成吃的填肚子,林峰变得一无所有!
林峰虽然是成年人,但现在身体太小,做不了什么事,只能拿个碗靠乞讨填肚子,除了当小乞丐别无选择!
林峰很小心,说话做事注意表现得像小孩,以免被当作怪胎!
现在所在的世界叫莽荒界,无限大,林峰大致换算后,发现比地球面积大无数倍。
林峰很庆幸拥有李轩的全部记忆,包括不同于地球的莽荒语言,才不至于在这里两眼一摸黑。
“我真是悲催!小说里别人穿越,都是穿成大佬或太子之类,要么有系统,要么开大挂,一个比一个牛叉!我什么也没有,还成了小乞丐,还不如在地球上混得好!”
“这样的穿越,就算再穿一百次,也还是在最底层混吃受苦等死!穿越到莽荒界的唯一好处,是这里有修仙文明,这带给我希望!我得去有仙人的地方碰碰运气。”
“从现在起,我就以李轩的身份活下去,以后没有林峰了,只有李轩。”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下面写书时,林峰的名字由李轩代替。
李轩记忆里有仙人之类的传说,昨天还专门向一个讲修仙故事的老乞丐打听了许多仙人的事!
“你想当仙人呀?这事,你想想就行了!凡人谁不想当仙人呀,但仙人不是想当就能当的。得有修仙体质,得去有仙人的地方才有机会,并且还得有相关的人推荐才行,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收的。”
“离我们最近的灵鬼宗,有5000大标杆远呢,你这么小,得走几年才能到。就算你去了,人家也不收你,除非你是几百万里挑一的逆天资质。你可能有吗?”
标杆是莽荒界的长度单位,一大标杆等于一千小标杆。一大标杆换算成地球上的长度,大约2公里稍多点。
为了便于理解,以后类似的度量衡,以及语言等,全部直接换成地球上的。
也就是说,离得最近的灵鬼宗,也远在1万公里之外!
李轩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修仙资质,但决心往灵鬼宗的方向慢慢乞讨过去。
有没有修仙资质要去那里测了才知道,万一有逆天的资质呢?
套用一句时髦的话,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不能等机会从天上掉下来,得自己主动去争取,否则这次穿越只是换了一个地方受苦而已!
在一路乞讨前往灵鬼宗的漫漫长路上,李轩充分体验了异界的人生百态和人性险恶,吃够了苦头。
一次在一个小城的街道上,李轩摆了一个碗在地上,坐在那里等人家给钱。
结果好天半也没有人给一枚钱,这样下去得饿肚子,李轩喝了一口水,决定当一次卖艺人。
李轩在地球上会弹钢琴,也常唱歌,现在打算卖唱,看会不会有人给钱。
儿歌李轩不会唱,想了想,唱一首成人的歌曲试试再说。
就把经常自弹自唱的《那一天》换成莽荒的语言,歌词改了一些字,在心里反复哼唱几次,感觉差不多了,站起来饱含深情地唱起来。
“那一日,
诞生在殷殷期盼中,
谆谆寄语其实也是我的渴求。
那一月,
大考中感动了苍天,
不望兴邦,
只为摸到幸福边缘。
那一年,
新期盼诞生轮回中,
只为不甘,
只为圆满虚度人生。
那一世,
转山啊转水转高楼,
不为来世,
只为短暂人生平安喜乐。
这一世,
我想飞,
我想成仙。
我想强大,
我想快乐,
随心所欲,
逍遥长生。
这一世,
我已飞,
我已成仙,
梦想成真!”
当清脆悠扬情感满满的歌声婉转于街上时,许多人不由得停下脚步,静静听起来。
李轩以成人的大脑和唱歌技巧,用小孩子的身体唱出有些难度的成人歌曲,歌中融入了自己的感情,很好地唱出了歌词中的那份渴望与希冀,很有一番特色!
一曲唱毕,李轩泪流满面!
那一世,终日幸苦劳累,未及感受快乐就死于非命。
魂穿异界的这一世,又会是怎样呢?
有个六米高的男性巨人,费劲地蹲下来,把十枚小钱放在李轩的碗里并说道:
“孩子,你唱得很好,把我唱哭了,谢谢你!”
“谢谢大爷,我再给你唱一首。”
想了想,觉得《爱是你我》比较能打动人,就把歌词改成莽荒语言,心里先哼了两次,确定问题不大,就开始唱了起来。
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小乞丐,声嘶力竭地,饱含深情地唱着成人情歌,强烈的反差对比,深深地吸引了许多人。
很快,就有很多人围着听,不时有人放下一枚两枚小钱来。
当唱完时,很多人叫好,并纷纷给钱,李轩看了看,增加了20多枚小钱。
一枚小钱能买一个成人拳头大的肉包子,李轩一顿吃三个,这下够几天吃的了!
李轩休息了一会,等这些人走后,把这些钱收起,心里反复把《阿刁》用莽荒语言练习好几次,简单改了几个字。
这歌现在他这个年龄也能唱好,而且也能打动人。
“......命运多舛,痴迷淡然,挥别了青春,数不尽的过往,甘于平凡,却不甘平凡地溃败,你是阿刁,你是自由的鸟!”
当李轩饱含情感用高音唱出最后一句“你是自由的鸟!”,围着听人的人群纷纷鼓起掌来。
才七岁的小孩,唱这种难度不小的歌,不仅唱得好听,歌词也有深意,他们纷纷给钱。
有个女人不仅给了钱,还给了一瓶水,另一个女人专门给李轩买来三个大肉包子。
李轩早就饿坏了,马上配着水吃起来。
吃完看了看钱,又收到30枚,一共有60多枚了,够吃6天了,马上收拾起来走到别的地方。
“今天不能再唱了,免得被别的乞丐抢了。莽荒似乎没有人贩子,但要防范被人看中抓去利用,我还得去修仙。以后唱够两天的饭钱就停,在别人留意我之前就走。”
就这样,一路乞讨加卖唱,越唱越好,往灵鬼宗前进。
晚上呢,就随便找个地方睡觉,用破布把全身包起来,免得被虫子虰咬。
莽荒界常年温度适宜,没有四季分别,只要有吃的,活下来不太难。
这天晚上,李轩睡在一个桥洞里,睡梦中感觉身体在飞时,突然被水呛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