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江湖路远,有缘再见

书名:
末日修仙,我选择机械飞升!
作者:
武三十一
本章字数:
2238
更新时间:
2023-06-02 23:25:59

90%的人强烈推荐

逃婚被抓,怎么这么多人想我嘎?

林尽欢穿越了,但是没有继承原身的记忆,不知道爹娘是谁,也不知道家在哪,借住在农妇家里每天帮忙种地奶娃,好不快活! 听说京城里有个大小姐不想嫁给残疾王爷,居然连夜收拾包裹逃走了,现在全国上下都在找人呢! 乐!这个大小姐可真勇! 某日林尽欢赶集,一个坐着轮椅的人拉住了她:“为何逃婚?” 啊?原来那个很勇的大小姐竟是我自己? 这想必一切都是误会,有话好好说…… —— 黎靖云重生了,重生第一天就听说自己的未婚妻跑了。 上一世他被蛊虫操控成为敌国的战争兵器,这一世他打算离开京城先逃离敌国的魔爪,不料遇上了自己的未婚妻。 上一世未婚妻被找回来时只剩下尸首了,没想到这次居然见到的是个活人。 “为何逃婚?” “你是哪位?” 得,甚至还不认识自己! 【穿越+重生+1v1双洁+求生】
已完结,累计25万字 | 最近更新:第121章 结局

第1章 被救

书名:
逃婚被抓,怎么这么多人想我嘎?
作者:
鱼book急
本章字数:
2081

“还有气呢,赶紧喊哥哥带回去找宋伯伯。”

林尽欢再次失去意识前只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童音,再次醒来身边已经空无一人。

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药香。

睁眼最先看到的是老旧的房梁,然后是那灰黄色的土墙。

都21世纪了还有这样的房子吗?

林尽欢很是好奇,用手撑着缓缓坐起身。

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现在浑身无力,脖子还酸得厉害。

这间屋子虽然破烂但是被收拾得很整洁。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种生活用品和家居都很齐全,就是有点破烂。

窗边摊着各种晒好的药材,看来这里的主人应该懂中药材。

独自一人在陌生的地方醒来,林尽欢并没有很警惕,可能是这间屋子看起来没有什么攻击性,应该是个朴实的农村人居住在这里。

失去意识前,林尽欢和家人在野外郊游,母亲说弟弟不见了,让她去找一下,然后她一个没注意就摔下山崖了。

自己现在能活着肯定是被人救了,所以她要给救了她的人道谢。

就在她要下床的时候,她惊奇地发现自己穿得居然交领的粗麻布衣,连床边放着的也是一双款式老旧的布鞋。

就在林尽欢感叹着自己居然能在21世纪用这么多古老的玩意儿时,门外传来了动静。

动静不大,但是四周很安静,林尽欢又耳朵尖,刚好能把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先是一个男童的声音响起:“也不知道昨天那个漂亮姐姐醒了没有。”

然后是一道清脆的女声:“刚刚宋伯伯都说快醒了,那肯定是醒了,宋伯伯从不说假话的。”

男童的声音变弱了:“可是昨天宋伯伯还说那个姐姐差点死了。”

“差点就是差一点,那就是没死,你就别……咦,姐姐你醒啦!”

声音逐渐变大,在女童话说到一半的时候两人的脚就已经踏入门口了。

林尽欢注意到了两个小孩的着装也很古朴,一种不好的语感涌上心头,她试探性地开口:“现在是什么年代?”

“现在是嘉和5年啦,姐姐你放心,你只睡了一天,没有睡好几年噢。”女童贴心地把林尽欢昏迷了多久也给说出来了。

什么嘉和5年?林尽欢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不会是穿越了吧?

她开始头疼了,没想到弟弟还没找到,她还把自己给弄丢了。

也不知道继母会不会着急。

两个小孩见林尽欢一直都没有说话,以为林尽欢是饿了,女童赶紧把弟弟手上的篮子拿到林尽欢的面前。

“姐姐,你一定饿肚子了吧,这是我今早做的蛋羹,你快吃。”

女童看着也就五六岁的样子,但却提着一个篮子兴致勃勃地邀请林尽欢品尝她轻手作的蛋羹。

一旁的男童没有说话,但也用水汪汪的双眼看着林尽欢。

“谢谢。”林尽欢从篮子里拿出蛋羹。

蛋羹用的是个巴掌大的碗装着,因为两个小孩一路上都走得很稳,所以一点也没有洒出来。蛋羹的颜色很淡,味道也是淡淡的。

林尽欢用勺子舀了一勺,这个蛋羹有点稀,入口只有一点点蛋的味道,其他任何味道都没有了。

她刚醒本就口渴,正好把这个蛋羹当水喝。

两双圆圆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林尽欢把蛋羹喝完。

被看得有些尴尬,林尽欢打算和他们闲聊套一些话。

这两个小孩姓李,一个叫二妞,一个叫三虎,两人还有一个叫大宝的哥哥。

大宝十岁,二妞今年也七岁了,三虎才五岁不到。这个国家是庆国,这个村叫沿河村,靠着金临河,村民多数都是捕鱼养家的,但是二妞家都是妇女和小孩,只能下田种些庄稼过活。

前几日下大雨,河面上涨了不少,二妞想着带弟弟去河边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捡到鱼回家加餐,结果遇上了被河水冲到河边的林尽欢,小姑娘胆子大,凑上去发现还有气,就叫弟弟去把哥哥喊来带回村里找大夫治疗。

“欢欢姐姐当时脖子上还绑着一根很粗的麻绳呢!宋伯伯说你肯定是被人害了,以后你可要小心,说不定坏人还会再害你呢!”

聊久了之后林尽欢和俩小孩都熟络了,在前面的谈话中,林尽欢和二妞他们说了自己没有记忆的事情,热心年轻的孩子们对林尽欢的遭遇表示心疼,小小的丫头懂的东西不多,却把自己认为所有有用的事情都说出来了。

比如林尽欢昨日身上穿得衣服很漂亮,是从来二妞从来没见过的布料。

三虎还说林尽欢是他见过最白嫩的姐姐了,就跟从没晒过太阳一样,很漂亮。

二妞跟在后头补充,说昨日她娘亲为林尽欢换衣服时看见了一个红色胎记,就在左肩上。

林尽欢有看过小说,里面的人穿越有分魂穿和身穿,她自己是没有胎记的,所以她断定自己是魂穿的,自己和这具身体的主人一定是互换了灵魂。

也不知道这具身子的原主穿越到她身上后能不能适应现代生活。

现在待着的这个房子是宋大夫的,宋大夫出门去给人看诊了,怕林尽欢醒了直接就走,所以让俩个小孩来送点吃的,顺便把林尽欢留住。

这会儿宋大夫看完诊回来要给林尽欢复诊,不料后面跟着一个大尾巴。

林尽欢看见了,那是个高大的男子,皮肤偏黄,和单薄的宋大夫比起来,他显得十分壮实。

二妞看到宋大夫身后那人便沉下了脸,然后勾勾手让林尽欢低头把耳朵贴过来。

“这个人是村长的小儿子叫刘德壮,是个臭流氓,姐姐你以后看到他一定要离他远远的。”二妞说话的声音不算大,但是宋大夫居所偏僻,这一块都很安静,刚好让男子听见了。

“李二妞!信不信你再胡说八道我就把你舌头给拔了!”刘德壮的反应很大,三步做两步就上来要揪二妞的衣领。

林尽欢直接把两个小孩往自己怀里一抱,与刘德壮保持了一段距离:“怎么?你这么大个人还要欺负小孩?”

见林尽欢护着两个孩子,刘德壮收敛了脸上的凶狠,转而扬起一抹笑:“没有,老李家没男人管教孩子,我帮老李家管教管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