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娇捂着头呻吟着从床上爬起来,眼前的场景在摇晃,人也恍惚无力。
“我就做基本功,翻个跟头,咋还能栽跟头?”
陆娇纳闷地晃晃脑袋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
“咔哒”门轻轻地开了,模糊小人像一尾灵活地鱼顺溜进来。
“妈妈,吃饭了。”
小孩声音也不大,但陆娇着实被一声“妈妈”吓着了。
陆某人虽然非常抱歉母胎单身二十余载,但也不想人生突然快进到当妈。
陆娇一下子就清醒得不能再清醒了。
床边站着一个小小的双揪揪可爱女童,一双像被水洗过的黑葡萄眼睛看着陆娇颤巍巍眨了眨。
小孩贼水灵,脸颊婴儿肥那块也跟着眼睛动了动。
小孩显得有点害怕,声音更加小地解释:“妈妈,爸爸找工作去了不在家,因因来叫妈妈吃饭饭。”
陆娇也有点害怕,咋突然有孩子有老公了呢,这是丢了几年的记忆?老天爷咋也没提前在梦里通知啊?呜呜呜。
“吃饭好,对,应该去吃饭了。”陆娇干笑几声赶紧爬起来,脚到地上踩着了拖鞋跟着小孩出房门。
陆娇顺手关上房门,眼睛不经意瞥到里面地上的玻璃瓶不由瞪大了。
老天啊,几年之后的自己还喝上了瓶装啤酒,当初连菠萝啤都不喝的人叛逆了呀!
所以,之前不是翻跟头把脑袋搞坏了,而是宿醉不清醒啰,陆娇下意识哈口气,却没有酒味,口气也很清新。
陆娇转过身打量房子,一厅两房一厨一卫的简单户型,和之前陆爸没搬家之前的家一模一样。
她准备走到饭桌前,就看见小孩踩着矮板凳用勺子认真地一下一下盛饭。
陆娇一下心颤巍巍的,赶紧把小孩抱下来,“我来我来。”
小孩身上软绵绵暖呼呼的,一下戳中她的萌点。
放下来之前应该吧唧亲两下的,陆娇不由回味了一下刚刚的触感。
她抽走小孩手里的饭勺,迅速添两碗饭,凭直觉把小碗放在小孩面前。
“妈妈,这是你的碗。”小孩呆一下,头上的小揪揪轻微晃动,赶紧把碗移到陆娇面前。
陆娇几个念头在脑袋里转悠,这是节食还是绝食啊,这一小碗......
她的就她的,多添几碗就是了。
陆娇给小孩碗里淋上一层蛋羹,给自己夹几块肉片。
小孩灵活地捏着筷子,腮帮子随着咀嚼一鼓一鼓。
陆娇看着小孩发呆,失忆的几年和一个男人结婚并且有了小孩,这种事好折磨失忆的人啊。
人生快进,咋不一步到位?
失忆这种事情不好和小孩讲的,陆娇思索一下把肉片吃到嘴里。
还真好吃!
陆娇享受地眯起眼睛,另一半莫非是一个厨子,不然真难想象能和谁结婚。
这么可爱的女儿肯定是自己的基因,对方应该是一个长相普通但手艺一绝的厨子。
还以为手艺人只要手艺过关就能工作稳定,没想到这么好的手艺还要为工作奔波。
不过今天自己不上班吗?
陆娇摸摸口袋顺利摸出手机,面部解锁开,今天是二月十三,星期一。
瞳孔地震,难道除了宿醉外还有什么自己无法接受的事情?
饭也不顾上吃,赶紧扒拉几口查看手机。
打开某信,置顶消息好几个都是鲜红的小气泡。
随便点开一个,对面头像应该是本人,网红脸,备注是俏俏。
真的,网红脸做不好真的就跟案发现场一样,对面做的还不错但网红脸真不符合自己结交朋友的原则。
什么关系放置顶啊?啧啧。
“娇娇,你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婚了吗?我跟你说,孩子就留给秦谢,那小破房也不要了,喜欢你的刘少王总多的是别墅,秦谢也没赚几个钱,每个月要他以后工资的一半就好了。”
糟糕,不小心外放了。
对面板着圆脸认认真真咀嚼的小孩呆楞住,眼泪泡都冒出来了。
“呜哇~妈妈,是因因不乖吗?你也要像隔壁叶子姐姐的妈妈一样离开因因和爸爸了吗?”
人生快进,也不必快到离婚这个地步吧?
陆娇赔出笑脸对小孩抱抱拍拍,“不会不会的,这个阿姨和妈妈开玩笑呢。”
陆娇一直只听着小孩的抽泣,仔细一看小孩眼泪愣是没流下去。
“因因不哭,眼泪没有掉下去,因因很乖。”
小孩都是这样的吗?
陆娇疑惑,哄好小孩乖乖吃完饭,又看时间正是午睡时间,小孩也捂着小嘴打起哈欠,索性一条龙服务把小孩送床上去。
弄不清楚小孩是哪个因的陆娇轻声喊起宝宝来:“宝宝的床在哪里?”
小孩一听被叫宝宝,害羞地捂着脸:“因因和爸爸在一间房,在妈妈房间旁边。”
陆娇打开旁边的房间,这间房间稚趣很多,有一些可爱的玩偶和墙贴,小孩自己的小床和爸爸的大床并在一起。
她把小孩轻轻地放在小床上,盖好小被子,生疏地拍哄着小孩入睡。
陆娇关上房门出来,呆坐在沙发上,拿出手机继续看。
俏俏和“自己”的对话很长,看日期几乎每天都有交流,除了约逛街,聊穿搭就是讨论男人——讨论“自己”的这段婚姻。
“自己”态度开始对伴侣平平淡淡,然后渐渐不满起来,对伴侣沉迷游戏,一无是处很是抱怨。
房子,男人,孩子,都是绊脚石。
陆娇还发现原来“自己”还很厌恶小孩,难产,差点去了半条命,一点也长得不像自己。
且——父母眼中前程似锦的好男人一心搞电子竞技,与浪漫绝缘,冷淡如水。
而——“自己”结了婚成为已婚妇女,掉了十层十的价。
呵呵。陆娇恍然大悟,不是“自己”,是原主。
这不就是之前看的言情小说,原主就是电竞文男主的炮灰原配,唯一的价值就是生下读者眼里的小棉袄,促进男女主的姻缘。
在小说里,女主和小棉袄交心之后,女主就会知道男主前妻是一个从结婚到离婚都在自怨自艾的可悲女人,从不管家务,也不搭理孩子,每天只顾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出去和闺蜜逛街。
男主虽不喜前妻的生活作风,但看在小棉袄的份上也没有离婚的念头,用电竞文读者眼中最宝贵的手勤勤恳恳打理家务,烧火做饭,照顾小棉袄。
两个人相敬如冰,前妻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狠狠嘲讽一顿男主和女儿,什么难听话都说出口,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奔向了自以为的美好生活——做别人的情人。
除了小棉袄对女主的交心谈话外,小说后半段原主还有出场机会。
做情人被正室带着保镖打一顿,狼狈上了头条。
原主啊原主,好歹咱们有同一个名字,咋不知道好坏呢,就不能听爸妈的吗?
男主年少世界冠军,后来买了个战队,二十好几还能再返厂拿个世界冠军中单。
咱长个心眼不能那啥看人低啊。
咳,原主三观不正咎由自取,造福自己无痛有娃了。
相敬如冰这个模式也甚得我意。
没办法,来都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