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劈头士乐队
- 书名:
- 末日战神:我一个分身打爆尸皇不过分吧
- 作者:
- 不喝可乐的猫
- 本章字数:
- 2929
- 更新时间:
- 2023-07-17 12:00:00
“准备好了吗?阿咕!”
“好了。”
莫尘手放在一碟面粉前。
阿咕从莫尘手掌一跃而下,跳进白茫茫的面粉世界里。
当当当。
阿咕脖子伸缩,鸡喙高频啄盘,将面粉颗粒含在口中,抬头抖动脖子,面粉乖乖送入腹中。
原本吃大米的阿咕,如今缩小成黄豆大小,只能吃面粉。
而呆呆鸭和小白猪,莫尘随手给了它们两碗生大米。
呆呆鸭嘴巴插进碗中,摇头摆脑,吃得满地都是。
小白猪嘟着嘴巴闻了闻碗中大米,一脸嫌弃地转过头蜷缩在一角睡觉。
显然瞧不上这生米餐。
嘿,这宠物猪就是矫情,还挑食。
这日子,大米不知道多少人求之不得,就是异能者都不一定吃得到呢。你这头猪倒好,还嫌弃上了,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撕拉。
撕开薯片包装,莫尘将一片薯片塞进嘴中。
说起来,这猪真有点怪。
莫尘是在306找到小白猪的,当时它骨瘦如柴,莫尘第一眼还以为是一只无毛猫蜷缩在厨房角落。
走近一看才发现,这是一头猪!
阿咕正在吃的面粉,当时满满一大袋在小白猪眼前。它好像不知道面粉可以吃似得,蹲在面粉一旁,都快饿死也不吃生面粉!
小白猪被它的主人养刁了,除了主人亲手做的饭菜,其它一律不吃,就算是山珍海味放在它面前,它也毫不动摇,就更别提生米生面了!
砰哧。
莫尘拧开橘片爽,喝着酸甜的水。
啊,真爽。
一口薯片,一口橘片爽,这个美。
当当当,鸡喙啄的菜盘当当作响,满满一碟子面粉已经一扫而空。
吃饱喝足,恢复好状态。
莫尘将阿咕放回耳朵,准备实验。
首先确定阿咕的能力,是否可以将灵魂唤回,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功效。
其二,寻找更多脑白晶。
这脑白晶,颇为神奇。走地鸡,阿咕吃了都能变成异能鸡。
要是分身吃了,说不定可以解决分身僵硬和冻结灵魂的麻烦。
“阿咕,等会一旦我身体出现异常,你就开始尖叫!”
阿咕听罢立马反驳;“什么鬼尖叫,那是打鸣声好吗!”
“对,是打鸣!”
明明就很像尖叫啊,非得不承认。
“好!不过,莫尘你就这么相信我吗!万一我不打鸣呢?”阿咕在莫尘耳朵里小声嘀咕。
莫尘看向徐静初房间笑道:“我相信你!你比人类更值得信任!”
“你这话说的,我喜欢。”听罢,阿咕高昂着头颅,准备随时打鸣,发出让它都羞愧不已的“尖叫”。
不为其他,就为了回应莫尘对它的信任。
“我去了!”莫尘轻声说罢,心中默念操控分身1号。
莫尘再次进入分身1号身体。
依旧寒冷,比上一次稍好一些。
莫尘浑身颤抖,深呼吸。
分身1号身体僵硬无比。莫尘无论怎么操控,它仿佛冻成了冰棍一般,无法动弹。
没一会,莫尘看到本体再次陷入窒息,浑身颤抖。
咯唔,咯唔,咯唔咯。
噔。
尖叫打鸣响起,一股暖意迅疾袭来,莫尘冰冻的意识开始复苏。
“好神奇的打鸣?好温暖!”
解除操控!莫尘灵魂默念,身体迅速回到本体。
真是不可思议,这叫声竟然可以驱走尸寒!?让快要陷入沉睡的意识苏醒过来!
如果在分身1号耳边打鸣。是不是可以驱走分身1号的尸寒,解冻他僵硬的身体?
“阿咕,你去它耳朵里试试?”
“我不想去,太可怕了。他一直散发着死亡气息!”阿咕站在莫尘耳边,看着分身1号,浑身直打哆嗦。
“阿咕,帮个忙。我需要你的协助。你想吃什么粉,我给你去找。”
希望阿咕的打鸣声,可以让分身1号再次回归!
“行吧!?”阿咕知道跟着莫尘吃喝不愁,还有一个安全洞穴。
它的待遇和旁边呆鸭和傻猪相比,简直云泥之别。
最主要的是,他从莫尘这里感受到了尊重。
对,就是人类口中的尊重。这是它这一辈子从未获得的东西。是其他亿万只鸡,甚至是无数祖先都未尝得到的奇妙感受。
莫尘接过阿咕,阿咕顺着莫尘食指走进分身1号耳朵里。
“莫尘,还是你的耳朵舒服!这里太冷了!”阿咕刚踏在分身1号青色肌肤上,身体止不住打颤。
莫尘的耳朵暖暖的,待在里面温暖舒适。而这个看起来和他一模一样的家伙,他的耳洞明明没有风,却像是有寒风不断灌入一般,寒冷彻骨!
“一会就好!”
“你现在进去,开始打鸣!”
“好!”
咕唔咕唔
咕唔
一股暖意随着声波扩散而晕开,一股奇特的能量瞬间笼罩分身1号的周身。仿佛给他上了一层暖色滤镜。
“好神奇!”
小时候听爷爷说过,公鸡打鸣声是至刚至阳的声音。
可以召唤出太阳,光明将会驱走黑暗,正阳必定驱散至阴。
小时候觉得这是爷爷胡说八道,现在亲眼见证。
不得不说,爷爷诚不欺我!
随着阿咕打鸣声愈发尖锐,分身1号身体渐渐暖和。
莫尘抬手摸了摸分身1号的脸,冰寒削弱了不少。
数分钟后。
分身1号嘴蠕动着,仿佛想要跟莫尘说话。
咕唔咕唔。
咳咳咳。
“莫尘好了吗!?我嗓子受不了了。”阿咕气喘吁吁,嗓子干咳几声。
打鸣是非常消耗精力的,它们的一家之主,只有每天迎接日出的时候,才会放声鸣叫。除此之外,鸡主很少说话,就为了养精蓄锐,成功唤出太阳!
它们鸡之一族有一个传说,如果我们鸡主不早起打鸣,叫醒我们的祖先金乌,祖先金乌就会陷入沉睡,世界就会陷入黑暗进入冰封时代!
刚才寒气逼人的耳洞,它卖力打鸣后,不再寒气刺骨。
也许传说是真的,它们鸡之一族,真的是金乌后代!
莫尘接收到阿咕发出的异能声波:“那就先停下!你继续待在耳朵里,等会见机行事。”
“好!”
瞪。
分身1号睁开双眼,身体开始缓缓移动。
“成了!阿咕的打鸣声,真的可以驱除尸寒。”分身1号在他的操控下,可以继续运动了!
莫尘一号拿出手机,点击手机录音:“走!”
“好!”阿咕看到莫尘1号手中的机器,一脸震惊,这个机器这么神奇,竟然还能这么用。它记得农村那老头子腰里总是挂着这玩意,不停播放一阵又一阵奇怪的杂音,吵死鸡了!
莫尘推开门,走进309。
打开麻布袋子,里面装满了男女老少的头颅,它们都还活着,听到声音,一个个睁开眼睛。
对着莫尘1号张开血盆大口,嘶吼着,恨不得活撕了莫尘一般。
莫尘将他们倒在地上,将四处滚落的他们摆放整齐,走上前,深深鞠了一躬。
“各位尸兄弟姐妹,尸叔叔阿姨,我是来帮你的。”
“我知道你们深陷无间地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小弟我,实在无法眼睁睁看着你们一直经受痛苦,一年?两年?还是几十年?”
“我来帮你们脱离苦海,你们的脑白金就当做酬劳了!劈头可是很累的!”
“你们没有拒绝那就是同意了!”
“谢谢!”
说罢,莫尘走进厨房,找到一把满是凹痕的千锻菜刀,端起小马扎坐在一排排丧尸头颅前。
这架势神似摆摊卖椰蛋的小贩。
别人开椰子,莫尘他是劈头士!
嗬嗬,莫尘伸出手抓过一颗老人丧尸的头颅,将它后脑勺对着自己,稳稳放在地上。
莫尘高举菜刀,瞄准丧尸头顶,一刀劈下。
咔!
老人丧尸头颅坚硬无比,莫尘1号这一刀卡在头颅之上。
丧尸片都是骗人的,至少前期都是骗人的!
人类的头骨可不是菜刀能够轻松砍成两半的!人头不是西瓜,而是堪比椰子的存在!
莫尘举起卡在头颅的菜刀,连刀带头颅高高举起,然后猛地砸向地面。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莫尘劈着劈着,节奏感颇为熟悉,渐渐放声高唱!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喂摇,喂摇,哇Q。)
喂摇,喂摇,哇Q。
房间回荡着莫尘低沉的声音,余音绕梁久久不散、
我的歌声真好听!
我是不是可以组一个乐队。
名字就叫做.....
就叫劈头士吧!
喂摇,喂摇,哇....
头颅脖颈重重砸在水泥地面上,最终一分为二。
莫尘踩住分开的头颅,菜刀在其中搅动,寻找一颗不过黄豆大小的脑白晶。
一颗又一颗尸头。
呼。
一刀落在秃头大哥的头颅之上。
咔。
咻咻咻。菜刀不知道是忍受不了莫尘的歌声还是热情,突然瞬间崩断,刀刃飞出扎进一旁捆成一起的尸堆里。
看来这把乐器不经奏,看来我得换一把......
“好乐器”了!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已经读完最后一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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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穿越大宋,变身李清照!
第1章 初遇邀约
- 书名:
- 开局穿越大宋,变身李清照!
- 作者:
- 玉玦遇焉
- 本章字数:
- 1383
记得上次我们的团队刚刚从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回来,这次改了目的地,大家都很累,想到既然这么累了,就投票选二人一同前去,结果一致选我和张嫣。我俩都想去本国的宋朝。《怨王孙》的所作时间历史存疑,我才决心去宋朝,张嫣对此也十分好奇,所以她愿一同前去。
一想要到宋朝,就让我想到宋朝的文人墨客,就让我想到才华横溢、巾帼不让须眉的李清照。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戏院子里一曲《如梦令》唱得人如痴似醉,其中独坐一人赏曲,这人名叫易明,他酷爱诗词歌曲,尤其这曲儿更是痴爱。
突然“哐当”一声,我坐在了这男子背上,椅子也踢得横飞,吓得他“嗷嗷”直叫,我立马站起来准备跑掉。
“停,这女子好生面熟,莫不是当今圣上提拔的礼部员外郎李大人家的独宠千金?”
“你谁呀,这是哪儿?”
“这是我家后园的戏院子,倒是你怎么从天而降?”
一女子瞥见,带来一队人马把我团团围住抓走。
“不管她是谁,把她给我关进柴房。”就这样,我被关进了柴房,里面漆黑一片。头突然一阵一阵绞痛,一会儿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一片,我挣扎着从床上起身,一女子渐渐靠近,她好像端着收拢的衣服进入。
“小姐,小姐。”她拍了拍我的肩,然后告诉我易家的易明公子和尧家的两位公子来我们府上拜访来了。我吓得连忙起身,穿上了这平时喜爱的金丝罗襦裙,坐于镜前准备粉饰一番,打开妆箧,画着远山眉,别上这平时喜爱的墨绿簪钗于柳叶絮絮的飘发间。带着轻盈似风的步子行于长廊上,“琳琳琅琅,琳琳琅琅......”风铃声响动,飘摇于李府上下。
“常记西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尧家大公子在这首词中沉醉。
便不舍从词首诵读到词尾,摇头中愰似如品茗一盏喜爱的茶,味溢于舌尖;如赏一场妖娆多姿的舞曲,风姿绰绰,像要晃动了人世;如约食一堂盛宴,美味的风骚不亚于文人骚客笔下的美景。
惊觉我来了,才停下他晃动的姿态。
“清照妹妹,我记得你上次在我家落了这面小镜子,我今天来就是来还给你的。”易明哥双手掏出,微笑着一手奉上。
我的贴身丫环一手接过,一脸懵逼的样子。我笑着点了点头,并表示了感谢。
吃过午饭,就迎送了他们。
当时的汴京城,一片繁荣,有一姓赵的人家,有一子名德甫,即是后来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正是19的青春年华,正是春心萌生的季节,就读于太学,那时已远闻李清照的诗词佳作。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赵明诚和众多学者一样,反复诵读这首词,“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韵味浓厚,想着这诗无法入眠,便更觉这诗好像描写的就是自己,这种感同身受让赵明诚深深被她所吸引,甚至萌动了他想渴望见李清照一面的想法。关上书卷,开始一个人浮想联翩,想如此一个有才情的女子是何模样。
海水翻涌,浪驰腾而飞地溢出朵朵的激浪的浪花,一阵一阵地遮挡了刺目的日光。一片黑一片黑与蓝色的深海交错,然后黑色模糊了整个画面,快要窒息的我湮没了,出不来。
头阵阵绞痛,逾见快要撕裂的神经,突然从梦中挣扎着醒来。
“我怎么在这?不是被关进了柴房吗?这是谁?怎么是这身打扮?”
我急忙寻找自己随身携带的小镜子,看了看脸,吓得慌的快站不住。
正于此时垂目而视见梳妆台前的一书信:清照妹妹,记得你说过喜欢赏花,今偶得一机遇,愿与尔共赏这城野外一林樱花。—易明哥
难道我这穿越还附身了?这太可怕了吧?还是这次寻找的主儿?张嫣呢?她现在怎么样了?